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民政局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4)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5)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6)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7)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8)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9)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10)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11)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12)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13)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14)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15)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隶属于双柏县人民政府,负责民政事务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 ,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殡葬管理所、双柏县殡仪馆9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1)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让民生得到有效保障;(2)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化;(3)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工作;(4)加快推进养老基础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9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5.54万元,上年结转606.66万元。较上年的1623.46万元减少1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职能、优抚安置职能和自然灾害救助职能划转其他单位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同时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及14人退休统筹外退休费纳入单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2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5.54万元,上年结转532.79万元。本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较上年1623.46万元减少1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职能、优抚安置职能和自然灾害救助职能划转其他单位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同时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及14人退休统筹外退休费纳入单位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2.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2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5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623.46万元减少1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职能、优抚安置职能和自然灾害救助职能划转其他单位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同时在职职工增加3人,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及14人退休统筹外退休费纳入单位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另行下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520.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工资津贴)478.24万元和机构运转支出42.71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1004殡葬20.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居民火化补助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20.4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补助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3.2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9.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29.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9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3.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7.29万元,津贴补贴215.85万元,奖金9.77万元,绩效工资2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3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13万元,其中:办公费1.07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9.17万元,其中退休费23.49万元,生活补助816.18万元,救济,29.5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双柏县民政局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双柏县民政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双柏县民政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因暂无资金来源渠道,故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9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情况与上年一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与上年情况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4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在预算执行中更严格的按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约束力。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情况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车预算标准3.00万元,上年用于脱贫攻坚扣减经费5%,今年恢复正常,按每辆车预算标准3.00万元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没有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年初预算:指年初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收支作预算计划;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8.奖金: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3万元,与上年的44.13万元相比减少1.00万元,下降幅度2.27%其中:办公费1.07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工会经费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机构运转经费增加1.50万元,以及机构运转经费人均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5%减少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0111